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4〕24号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1592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发文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5日 |
| 标 题: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政策性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4〕24号 | |
| 发文字号:富政办发〔2024〕24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政策性 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富政办发〔2024〕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保险公司 :
经 自治 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 富川瑶族自治县 2024 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 4 年 4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富川瑶族自治县 202 4 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 保障 2024 年度全县粮食供应及稳定畜禽产能,切实做好我 县 202 4 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根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等五部门 关于开展 202 4 年 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 202 4 〕 6 号) 文件精神,现结合我 县 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 大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农业风险,增强农业抗灾能力,保障农民增收,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 4 年我 县 政策性农业保险目标任务为 :水稻 1 3 万亩,玉米 1 万亩、 能繁母猪 3 万头、育肥猪 72 万头 、 肉牛 0.6 万 头 、 肉羊 0.5 万只、 肉鸡 20 0 万羽。
三、保险内容
(一) 保险金额。水稻 800 元/ 亩 、 玉米 6 00 元/ 亩 、 能繁母猪 1500 元/ 头、育肥猪 1200 元/ 头、肉牛 12000 元/ 头、 肉羊 1000 元/ 只、 肉鸡 30 元/ 羽。
(二) 保险费。水稻 24 元/ 亩 、 玉米 18 元/ 亩 、 能繁母猪 105 元/ 头、育肥猪 72 元/ 头、肉牛 360 元/ 头、 肉羊 40 元/ 只、 肉鸡 0.45 元/ 羽。
(三) 保费分担比例。水稻 、玉米 保险农户承担 20%,中央财政补贴 45%,自治区财政补贴 3 0%,县本级财政补贴 5% ;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农户承担 20%, 中央财政补贴 50%,自治区财政补贴 3 0% ;肉牛、 肉羊、 肉鸡保险农户承担 30%,自治区财政补贴 60%,县 本级财政补贴 10%。
(四) 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由保险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不得违规拖赔惜赔,赔付风险由保险机构自行负担。
(五) 保险标的。1. 生产和管理正常的水稻 、玉米。2. 投保时畜禽经乡镇相关农业技术人员验明无残伤,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3. 按乡镇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4. 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六) 保险责任。1. 种植业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 、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2. 养 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扑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七) 保险期限。水稻保险期限为 1 造,自保险水稻秧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开始(直播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至保险水稻开始收割时止 ;玉米保险自保险玉米定苗时起,至成熟(收割)时止; 能繁母猪 、 肉牛 、肉羊保险 自入保之日起计算,保险期为 1 年;育肥猪 、肉鸡 以入保之日起计算,按批次保险,保险期为 6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八) 赔偿处理。1. 水稻保险。保险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 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 损失率 × 受损面积 × ( 1- 免赔率)。
损失率= 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 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
保险 水稻不同生长期的 每亩 最高赔偿标准如下:
| 生长期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
| 移栽成活 — 分蘗期 | 每亩保险金额 ×40% |
| 拔节期 — 抽穗期 | 每亩保险金额 ×70% |
| 扬花灌浆期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 ×100% |
- 玉米保险。保险玉米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1 )全部损失: 损失率达到 80% (含)以上的,按全部损失计算赔付,发生全部损失经一次性赔付后,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赔偿金额= 保险玉米每亩保险金额 ×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玉米不同生长期对应的每亩赔偿比例 × 受损面积
( 2 )部分损失: 损失率 未达到 80% (不含)的,按部分损失计算赔付。
赔偿金额= 保险玉米每亩保险金额 ×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玉米不同生长期对应的每亩赔偿比例 × 受损面积 × 损失率
损失率= 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 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100%
保险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补偿标准如下:
| 生长期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
| 苗期 —— 拔节 期 前 | 每亩保险金额 ×40% |
| 拔节期 —— 开花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 × 5 0% |
| 开花期 —— 成熟期 前 | 每亩保险金额 × 8 0% |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 × 10 0% |
( 3 )保险玉米一次或多次受灾,每亩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单载明的每亩保险金额时,该受灾保险玉米保险责任终止。
- 能繁母猪 保险。达到理赔标准的能繁母猪的赔偿金额固定每头 1500 元。
- 育肥猪保险。育肥猪是 30 到 59 斤赔偿保险金额的 40% 、 60 到 119 斤赔付是 60% 、 120 到 159 是 80% 、 160 到 199 是 90% 、 200 斤是 100%。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头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若保险育肥猪每头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 肉牛保险。保险肉牛每头赔偿金额= 死亡保险肉牛体重/ 约定出栏体重 × 每头保险金额。
- 肉羊保险。以养殖户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合同细则为准
- 肉鸡保险。肉鸡赔偿金额 30 元/ 羽,目前该险种只接受公司投保,1000 羽以上起保。
(九) 理赔方式。坚持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及时、准确、合理地做出理赔。
- 报灾方式,出险 24 小时 内由受灾被保险人或其他委托人(村委会)通过 拨打保险公司 24 小时服务热线电 话报案,由服务电话接报员直接调度公司理赔查勘人员进行查勘。保险公司会同 县 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工作人员核实灾情后,由受灾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金额。
- 核定损失后,各保险公司将 投保人 损失金额清单在所在的村委 (社区) 张榜公示 7 天以上,公示无误后,受灾参保户提供有关索赔材料(身份证明、村委 (社区) 证明、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或专家小组鉴定证明、受灾参保户的银行 账户 复印件等) 给保险公司。
- 理赔工作由保险公司具体 负责,在达成赔偿协议后按时支付保险赔款。保险赔偿款必须到卡,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坚决杜绝托赔、欠赔、无理拒赔,通过农户“一卡通”或投保人银行账户 将赔款直接发放到参保人。保险公司将赔偿信息在所在村委张榜公示。
未尽事宜,参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四、目标任务及保险公司联系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 2024-2028 年度 ) 遴选结果的通知》 ( 桂财金〔 202 4 〕 3 号 ) 文件精神,2024-2028 年由人保财险、北部湾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承办富川瑶族自治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承保区域、目标任务及联系方式如下:
| 保险公司 | 承保区域 | 种植保险 目标任务 | 养殖保险 目标任务 |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
| 人保财险 | 麦岭镇 | 水稻 1.7 万亩 玉米 0.1 万亩 | 能繁母猪 1.94 万 头 , 育肥猪 19 万头, 肉牛 0.17 万头,肉羊 0.22 万只, 肉鸡 20 万羽 。 | 出险服务电话: 95518 。 业务联系人: 石小亮 ,联系电话: 19997997254 杨 帆 ,联系电话: 13978475111 |
| 柳家乡 | 水稻 0.34 万亩 玉米 0.046 万亩 | |||
| 新华乡 | 水稻 0.62 万亩 玉米 0.048 万亩 | |||
| 富川温氏长春种猪场 | - | |||
| 富川温氏金旺种猪场 | - | |||
| 太平洋财险 | 朝东镇 | 水稻 0.73 万亩 玉米 0.04 万亩 | 能繁母猪 0.04 万 头 , 育肥猪 16.5 万头, 肉牛 0.17 万头,肉羊 0.21 万只, 肉鸡 80 万羽 。 | 出险服务电话: 95500 。 业务联系人: 汪业雄,联系电话: 13481489114 钟 源,联系电话 : 18778424908 |
| 城北镇 | 水稻 0.92 万亩 玉米 0.112 万亩 | |||
| 白沙镇 | 水稻 0.24 万亩 玉米 0.04 万亩 | |||
| 保险公司 | 承保区域 | 种植保险 目标任务 | 养殖保险 目标任务 |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
| 平安财险 | 富阳镇 | 水稻 2.14 万亩 玉米 0.35 万亩 | 能繁母猪 0.14 万 头 , 育肥猪 14 万头, 肉牛 0.12 万头,肉羊 0.04 万只, 肉鸡 20 万羽 。 | 出险服务电话: 95511 。 业务联系人: 温利军,联系电话: 13978470120 黄毅斌,联系电话: 19997990176 |
| 石家乡 | 水稻 0.6 万亩 玉米 0.06 万亩 | |||
| 富川立新畜牧有限公司 | - | |||
| 北部湾财险 | 葛坡镇 | 水稻 1.4 万亩 玉米 0.064 万亩 | 能繁母猪 0.85 万 头 , 育肥猪 13.5 万头, 肉牛 0.08 万头,肉羊 0.03 万只, 肉鸡 10 万羽 。 | 出险服务电话: 4009909999 。 业务联系人: 唐 敏,联系电话: 18077015866 杨芷仪,联系电话: 18276605199 |
| 福利镇 | 水稻 1.28 万亩 玉米 0.06 万亩 | |||
| 富川温氏福源种猪场 | - | |||
| 大地财险 | 莲山镇 | 水稻 1.1 万亩 玉米 0.04 万亩 | 能繁母猪 0.03 万 头 , 育肥猪 9 万头, 肉牛 0.06 万头, 肉鸡 70 万羽 。 | 出险服务电话: 955 90 。 业务联系人: 白克富 ,联系电话: 18778456075 何贤平,联系电话: 13677741300 |
| 古城镇 | 水稻 1.93 万亩 玉米 0.04 万亩 |
五、投保流程
(一) 投保意愿。实行种植户和养殖户自愿投保,由其自负部分的保费可选择直接交费或签订代收委托和承诺书后选择委托 银行托收,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 、 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由所在 村委(社区) 、乡镇集 中汇总,经 村委(社区) 、 乡 镇干部核实承保数据后,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财政保费补贴部分依据《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桂财金〔 2014 〕 35 号) 进行拨付。
(二) 投保方式。1. 种植业: 有意愿投保的 种植户在 种植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见附件) 填写投保亩数并签字。2. 养殖业: 有意愿投保的养殖户联系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确认养殖户地点之后去实地查看猪舍地理环境,清点存栏猪数量,查看猪只是否健康,符合承保标准,就拿耳标给养殖户把需要购买保险的猪只打上耳标号,保险公司拍照留底回公司填写投保单,与客户确认无误签字后即为投保成功。
(三) 投保时限。我 县 早稻插秧时间段为 4 月上旬;中稻为 4-5 月; 晚稻为 7 月下旬至 8 月中旬。保险公司不得故意在保单上缩短承保期,损坏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承保利益。保险公司承保早稻保单签订开始时间不得超过 6 月 15 日;中稻承保开始时间不得超过 7 月 10 日;晚稻承保开始时间不得超过 8 月 3 0 日。养殖业是长年四季循环养殖,不受时间限制,投保没有时限。
(四) 投保面积。投保面积由各保险公司、村委 (社区) 、乡镇政府共同落实,投保人在 种植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见附件)上填写投保亩数并签字(村干或村组小组长代签字的视为无效投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要对 种植户 水稻投保面积进行确认,村干、 乡镇政府负责人要对种植户水稻承保亩数进行核实并签字,并 将种植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复印一份给 富川 农业农村局经管 中心 备查。县 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承保情况进行承保面积抽查核实后,再报 县 财政局申请中央、自治区级农业政策性保险财政补资金,转拨给各家保险公司。
六、职责分工
(一) 各保险公司职责。一是 到各乡镇宣传水稻 、畜禽 保险政策,积极落实农户 、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知情投保,提高 政策 知晓率,确保投保到户。二是 进行投保资料收集,保险公司要到实地勘查,确保投保人信息的真实性,并要求投保人提供佐证材料,如投保面积小的农户,需提供确权证;投保面积较大的 投保人,需提供流转合同 或土地确权证。三是 接到 投保人 报险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进行核实拍照,确定出险面积、出险原因、出险金额真实无误,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 各乡镇职责。一是 各乡镇要将政策性 农业 保险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范畴,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支持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引导和鼓励种养大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投保政策性保险,积极推动此项惠农政策的开展。二是 要落实专人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配合承保机构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协调解决 投保人 在投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配合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理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投保人 出险后,要协助保险公司到现场勘查、定损,为 投保人 提出指导性意见。
七、其他注意事项
若有承保机构存在虚报承保面积或数量,套取保费补贴资金以及在承保区城内不积极主动、服务质量差、工作推动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等情况,投保种植户和养殖户可向 县 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报备 县 财政局,不予拨付当季保费补贴资金,并提请 县 人民政府取消该承保机构的承保资格,由其他信誉口碑好的保险公司进行承保。未尽事宜,请与 富川瑶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经管 中心、 畜牧站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奕伶,7898802 ; 黎芳,7892817。
附件: () 种植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附件
( )种植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
被保险人(农户)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而委托他人代签的,代签人应在签字栏内签署自己的名字,并注明“XXX (代)”,并有义务及时向被保险人(农户)如实告知代签确认事项。
标的种植地点: 乡 (镇) 村( 社区 ) 年 月 日
| 序号 | 村/组 | 被保险人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地块 序号 | 地块 名称 | 保险面积 (亩) | 应交保费(元) | 农户自交保费(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折(卡)号 | 农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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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审核员: 村委(社区)审核员: 乡(镇)人民政 府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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